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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26年1月18日披露,对容百科技(688005.SH)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26年1月13日,容百科技公告,公司与宁德时代(300750.SZ)签署了采购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自2026年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上交所在容百科技重大合同公告当日即出具《问询函》,要求容百科技就信息披露准确性、协议内容等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并要求容百科技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
容百科技重大合同涉嫌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1月18日表示,容百科技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证监会已对容百科技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容百科技同日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公告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13日,容百科技公告,根据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预测合计向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总量约为305万吨,合同总销售金额超过1200亿元。
容百科技称,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性。一方面,在海外地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太阳能电池及储能电池技术的发展,成本不断降低,再加上 AI 技术的发展,以及这三项技术的相互作用,使得新能源时代真正来临,储能行业得到爆发式增长。动力和储能市场的发展,使得磷酸铁锂仍具备巨大的市场空间。
“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且重要影响,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与抗周期能力。”容百科技表示。
证监会立案前上交所已监管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对容百科技立案调查之前,就在容百科技公告重大合同当日,上交所即向容百科技出具了《问询函》。
上交所指出,根据公司提交的公告及备查文件,协议中并未对总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公司未公告销售金额的确定依据。此外,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收购贵州新仁并对其增资公告称,贵州新仁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公司已披露拥有的建成磷酸铁锂产能与本次协议预计供应的产量相去甚远。
为此,上交所要求容百科技补充披露协议中关于每年产能的具体约定,结合公司拟建和在建产能、协议期内产能收购计划、资金储备和战略规划等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并披露相关协议签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核实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夸大表述和广告宣传用语,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
上交所指出,容百科技应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1个交易日内就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上交所将结合公司回复情况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月15日晚,容百科技披露《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容百科技在此公告中承认,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终实际销售规模需根据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以及数量确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上交所作为市场组织者,能凭借先进的技术系统和一线监管经验,实现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交易行为的实时、持续监控,往往能最早发现异常端倪,为后续深入调查提供关键线索,可谓是资本市场的“一线哨兵”。
“交易所监管问询虽然并非‘终结性文件’,但它也是可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与信披、便利投资者维权的‘多功能杠杆’。”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敬国表示。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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