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自治区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煤层气开采需要的资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2、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3、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 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办法
- 5、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煤矿企业除本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所属矿(井、露天坑)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矿(井、露天坑)一证。
2、选项B正确,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选项C错误,运送人员的装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的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符合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2、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该办法的附件详细阐述了企业应如何提取和使用这些安全生产费用,以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该规定由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联合发布,以财企〔2012〕16号文的形式出台,旨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新办法分为总则、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费用使用、监督管理和附则五个章节,共计40条详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第46号令,即《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这项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所有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及承包单位(统称煤层气企业)在运营中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对于企业自身开采煤层气,如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虽无需额外许可证,但仍需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煤层气地面开采的项目在启动前,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程以确保安全。首先,第十条规定,所有开采项目需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这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第十十二条强调了安全设施的重要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并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的第四章着重于工程设计的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在设计初期,企业需充分收集资料,调研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第三十二条)。井位选择需谨慎,不得布置在易发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的地质灾害区域(第三十三条)。 1、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如下: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煤矿企业除本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所属矿(井、露天坑)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矿(井、露天坑)一证。 3、法律分析:“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颁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选项D错误,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所有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及承包单位(统称煤层气企业)在运营中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对于企业自身开采煤层气,如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虽无需额外许可证,但仍需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的项目在启动前,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程以确保安全。首先,第十条规定,所有开采项目需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这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第十十二条强调了安全设施的重要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并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第46号令,即《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这项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的第四章着重于工程设计的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在设计初期,企业需充分收集资料,调研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第三十二条)。井位选择需谨慎,不得布置在易发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的地质灾害区域(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射孔作业在实施前有严格的规定。首先,根据第九十九条,射孔作业开始前必须完成通井操作。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至关重要,车辆和人员需远离射孔区域,不得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且除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人进入,禁止吸烟和明火。操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确保站在射孔枪的安全位置。 自治区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煤层气开采需要的资质、自治区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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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21:56:43回复